一名自称银行“内部人士”的男子上门推销“免费”POS机,这让从事建材生意的市民闫先生兴奋不已。 然而,在交了2100元“押金”后,严先生觉得不对劲,询问后发现,该男子根本不是银行员工,遇到与他相同情况的商户共有3人严先生。
市民闫先生在乌鲁木齐市南北北路附近的万万庄机械市场经营一家建材店。 6月6日15时许,一名自称银行内部人员的韩某来到该店向严先生推销POS机。 “当时他说这是银行内部活动,他操作的POS机在银行刷卡比正规手续费低很多。”
严总说,韩虽然没有出示相关文件,但听上去很优惠,难免有些动心。 韩某称,POS机本身对闫先生是免费的,但需要交2100元押金。 严先生不解时,韩某说3个月后会把2100元退还给他,让他不要着急。
“回想起来,其实疑点很多,是我粗心大意。” 闫先生对早报的所有媒体记者说。 男子只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就表示完全不用担心手续,POS机已经可以使用了。 随后,严先生通过网络向该男子转账2100元。
严先生说,因为试机的10元钱处理完还没有到账,18:00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就开车在金银上去了办公室该男子声称的道路。 没想到当地工作人员告诉他,操作POS机的人根本不是银行员工。
7日上午,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闫先生的店铺,看到了“福建联迪商业设备有限公司”的字样。 印在严先生经手的POS机外盒上。 银联标志。
在男子留给闫先生的《移动无线POS机业务受理单》上,付款只是手写的“金银路53号”地址和业务员韩某的联系方式,没有盖公章。 《早报》记者试图拨通该电话。 一个东北口音的男人接了电话,说只要微信发给他一张身份证照片,就可以申请POS机。 当记者问及办公地址时,该男子说:“到时候联系我,上门办。”
7日16时30分许,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位于金银路53号的金融大厦。 这时,现场聚集了三名与闫先生有相同遭遇的商户。 商家周女士告诉早报全媒体记者,6日凌晨12点左右办理POS机,两名男子来到她位于美居物流园的窗帘店,还表示可以以“知情人”的身份办理POS机. 记者看到,周女士和另外两名商户在该男子处办理POS机型号与闫先生的一模一样,收到的“业务受理单”也一模一样。
金融大厦工作人员称,不存在韩某等所谓“知情人”。 正规的POS机有严格的审核制度。 需向银行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 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给商家造成损失。
新疆思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博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商家报警。 根据《合同法》规定,韩某男子作为卖方,在销售商品时隐瞒了作为标的物的POS机的真实信息,以及卖方是否为合同主体。 因此办理POS机,作为买方的商家可以认定该合同存在欺诈行为。 因此,商家可以通过相关诉讼程序解除买卖合同,维护自身权益。